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网站建设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现就开展整治违规网站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如下通知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未备案、备案信息不实、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仿冒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网站的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网站建设全流程监管机制,推动网站建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覆盖全国范围内所有互联网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网站、个人网站、行业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政务类网站以及提供网站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三、整治重点:(一)未履行备案手续或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网站;(二)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赌博诈骗、虚假谣言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站;(三)仿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标识或内容,实施混淆误导的网站;(四)利用网站从事非法经营、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五)网站建设服务商为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解析、存储等技术支持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第一阶段为摸底排查(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各地网信、通信管理、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违规网站台账;第二阶段为集中处置(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对确认违规的网站依法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暂停接入、注销备案、关闭网站等措施,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健全常态化监测和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网站实名核验和内容审核制度。
五、职责分工: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网站内容管理和舆论引导;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网站备案审核、域名和IP地址管理,对违规网站实施停止接入和注销备案;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利用网站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涉网案件;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网站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经营违法行为;网站建设服务商须严格履行用户身份核验、日志留存和违法信息监测义务。
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区分违法违规行为与正常创新活动,避免“一刀切”,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当经营;(三)加强协同联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整治成效,曝光反面典型,引导网站建设主体自觉守法;(五)畅通举报渠道,设立“违规网站建设举报专线”(12377)和线上举报平台,鼓励网民参与监督。
七、长效机制:整治结束后,将建立网站建设主体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网站,纳入行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推动制定《网站建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从源头杜绝违规网站滋生。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各地方、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整治工作联系人及实施方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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