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县网络推广计划公示公告,经对政府公开信息及公文发布渠道进行专业性检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并公告如下,供参考与使用。

一、检索情况说明。目前公开渠道未检索到由唐县人民政府或其工作部门正式发布的、标题为《唐县网络推广计划公示公告》的现行有效公文。考虑到该事项属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数字乡村建设范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采购与项目公示相关规范,结合唐县(河北省保定市辖县)区位条件、产业基础与文旅资源,按照党政机关公示公告的标准体例,形成本公告文本。
二、公告正文。
唐县网络推广计划公示公告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唐县制造”“唐县文旅”区域公共品牌网络影响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现将唐县网络推广计划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一、工作目标。围绕“品牌立县、产业强县、文旅兴县”主线,利用三年时间,构建覆盖短视频平台、直播电商平台、搜索引擎、社交媒体及行业媒体的全媒体传播矩阵;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县域IP账号矩阵;显著提升唐县大枣、核桃、杂粮、肉羊、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额,带动白求恩柯棣华纪念馆、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旧址、大石峪、西胜沟等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线上曝光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网络推广“唐县模式”。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区域公共品牌传播工程,统一视觉体系与传播口径,讲好“唐县故事”。(二)实施农产品上行推广工程,组织电商平台对接、直播带货专场、源头产地可视化呈现。(三)实施文旅资源数字化推广工程,建设云端展馆,开展慢直播、VR游与达人采风。(四)实施招商引资网络宣传工程,精准投放营商环境与重点项目信息。(五)实施新媒体人才培育工程,开展电商主播、短视频运营、数字化营销等专项培训。
三、实施方式。计划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程序,择优遴选具备互联网营销全案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平台运营、内容制作、账号代运营、媒介投放及效果监测等业务;同步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对传播量、互动量、转化率、品牌指数等关键指标实施量化考核。
四、资金安排。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绩效导向原则,拟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争取上级数字乡村、电子商务进农村等专项资金支持;具体预算金额及明细以同级财政部门批复及政府采购公告为准。
五、公示期限。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六、意见反馈。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计划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实名反馈,提出意见应说明具体事实与理由。
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312—XXXXXXX;电子邮箱:xxxxx@tangxian.gov.cn;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人民政府办公楼XX室;邮政编码:072350。
八、解释机关。本公告由唐县网络推广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使用提示。本公告为依据公文规范形成的示范文本,其中的电话号码、邮箱、邮编、预算金额等需按实际情况据实填写;正式使用前应履行合法性审查与“三审三校”程序,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同步发布,确保内容权威、程序合规、表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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