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根据2024至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网络营销处罚典型案例整理的最新罚没案例范文,涉及直播带货、刷单炒信、违法广告及传销等高发违法类型,供经营主体合规参考。

案例一:直播带货虚假宣传案。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快手平台直播销售“胶原蛋白肽饮品”,主播多次宣称“喝一瓶等于敷100片面膜”“预防癌症和衰老”,将普通食品暗示具有疾病治疗功能。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构成发布虚假广告。2024年9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广告、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组织刷单炒信案。杭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建网络平台并组建微信群,为多家淘宝、拼多多店铺提供批量“刷单”服务,虚构交易记录1500余笔,编造好评800余条,非法获利逾120万元。该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属于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商业宣传。2025年1月,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万元。
案例三:社交平台“种草”软文违法广告案。某知名美妆品牌委托逾30名KOL在小红书以“亲测笔记”形式推广新品,内容使用“绝对安全”“一次年轻10岁”等绝对化用语,且未标明“广告”字样。该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及第十四条,构成发布违法广告和未显著标明广告。2024年12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品牌方及MCN机构合并罚款60万元,相关博主亦被依法追责。
案例四:社交电商网络传销案。某生物科技公司开发“创富商城”APP,以购买399元创业礼包作为加入门槛,设置三级及以上佣金奖励,以“拉人头”无限层级计酬,发展会员5万余人,涉案资金超亿元。2024年11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查办,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200万元的行政处罚,主要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最新网络营销处罚案例表明,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法广告以及传销依然是当前监管执法的重心。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时,务必建立全流程合规审查机制,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而招致高额罚款及经营资格丧失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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