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洗钱的主播是违法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或帮助犯。以下是详细分析:
1. 刑法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所得及其收益,仍通过转账、结算等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罪。主播若在直播中协助转移赃款(如虚假交易、打赏分成),可能被认定为洗钱共犯。
2. 具体行为表现
- 虚假交易洗钱:主播与不法分子合谋,通过直播间虚构商品交易(如高价虚拟礼物、虚假带货),将非法资金伪装成合法收入。
- 打赏资金回流:犯罪分子通过打赏主播转移资金,主播扣除分成后返还剩余款项,完成资金“漂白”。
- 跨境洗钱:利用直播平台跨境支付功能,拆分资金转移至境外。
3. 主观故意的认定
即使主播辩称“不知情”,司法机关仍可能通过以下情形推定明知:
- 资金往来异常(如大额打赏后私下退款);
- 与“客户”存在非常规合作模式;
- 逃避平台监管(如引导至第三方支付)。
4. 平台责任与连带风险
直播平台若未履行反洗钱义务(如未核实大额打赏来源、未上报可疑交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直接责任人可被追究刑责。
5. 量刑标准
洗钱罪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洗钱金额5%-20%)。若涉及上游犯罪(如贪污、毒品),处罚更重。
6. 扩展知识:新型洗钱手法
- “跑分”直播:以兼职为名招募用户提供收款码,分散转移赃款;
- NFT洗钱:通过直播炒作虚拟艺术品交易,虚构价值转移资金;
- 加密货币套现:直播间引流至虚拟货币交易,利用匿名性掩盖资金链。
直播行业已成反洗钱监管重点,公安部“净网”行动已多次打击此类案件。主播需警惕异常合作邀约,平台应加强交易监控,避免卷入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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