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作为深圳市的重要行政区,在网站建设方面需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对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主体的网站建设提出明确规范。以下是主要规定及相关扩展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网络安全法》
网站需完成ICP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经营性业务的还需取得ICP许可证。用户数据存储需符合境内服务器要求,跨境数据传输需通过安全评估。
2. 《数据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
需制定隐私政策,明示数据收集范围、用途及用户权利;敏感信息(如身份证、生物识别数据)处理需单独取得授权。
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禁止传播违法违规内容,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实时监控有害信息。
二、宝安区地方性要求
1. 政务服务网站规范
区政府及下属单位网站需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确保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标准化,并适配移动端。
2. 本地产业支持政策
鼓励企业通过宝安区工信局申报数字化转型补贴,如使用云计算、AI等技术优化网站可申请专项资金。
3. 智慧宝安对接
涉及公共服务的网站需与“智慧宝安”平台(如“i深圳”APP)实现数据互通,支持一网通办。
三、技术与安全要求
1. 等保2.0标准
二级及以上系统需定级备案,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日志审计等手段保障安全,定期开展渗透测试。
2. 无障碍访问
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提供语音朗读、高对比度模式等功能,满足残障人士需求。
3. 域名与SSL证书
政府机构需使用`.gov.cn`域名,企业推荐注册`.com`或`.cn`;全站部署HTTPS加密,杜绝敏感信息明文传输。
四、内容与运营规范
1. 信息更新机制
动态类栏目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失效链接需24小时内修复;政务网站需设置“政策解读”专栏。
2. 舆情管理
建立7×24小时应急响应团队,针对突发舆情需1小时内向上级网信部门报告。
3. 广告与商业内容
医疗、金融等特殊行业广告需额外提交资质证明,禁止隐藏式跳转或诱导下载。
五、违规处罚与监管
未备案网站将被限流或关停;
数据泄露事件最高处罚可达营业额的5%;
内容违规可能面临暂停服务直至吊销许可证。
宝安区的网站建设需兼顾技术创新与合规底线,尤其重视数据主权和用户体验。相关主体应定期参加区网信办组织的合规培训,及时跟进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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