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虚拟主机销售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签署日期签订:
甲方:(销售代理商名称)
地址:(销售代理商地址)
联系方式:(销售代理商联系方式)
乙方:(域名虚拟主机提供商名称)
地址:(域名虚拟主机提供商地址)
联系方式:(域名虚拟主机提供商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有意成为乙方的域名虚拟主机销售代理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授权
1.1 甲方将成为乙方的合法授权销售代理商,有权以乙方名义销售域名虚拟主机,推广其产品和服务。
1.2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使用乙方品牌、商标和标识进行销售活动,并享有相应的销售提成。
第二条 代理地区
2.1 甲方在以下地区享有乙方的独家销售代理权:(具体地区)。
第三条 代理义务
3.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推广和销售乙方的域名虚拟主机产品和服务。
3.2 甲方应保持适当的销售积极性,并努力完成乙方规定的销售目标。
3.3 甲方应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问题,并及时向乙方汇报。
第四条 销售提成
4.1 甲方按照乙方规定的销售提成比例进行结算。销售提成的计算基准为甲方实际销售额减去退款额和违约金。
4.2 乙方将于每月月初将销售提成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第五条 代理费用
5.1 甲方在代理期间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用。但甲方应自行承担推广和销售所需的费用,如广告宣传、市场调研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双方都应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期限
7.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合同期限)年。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签。
7.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合同终止
8.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一方丧失经营能力或被宣告破产;
(2)一方恶意传播对方不实信息;
(3)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重大条款。
8.2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完成未履行完毕的义务,并进行最后的结算。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撤销或变更。
甲方:(销售代理商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域名虚拟主机提供商名称)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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