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负责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事务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该厅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实施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
2. 组织和推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服务业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3. 组织和管理山东省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和旅游景区。
4. 组织和推广山东省的文化交流、民间艺术、文化节庆和文化活动。
5. 组织和协调山东省的旅游宣传推广、旅游接待和旅游服务工作。
6. 保护和传承山东省的民间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文化。
7. 开展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和人才交流合作。
8. 组织和协调文化和旅游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 履行其他由省人民政府交办的文化和旅游事务。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网站为http://www.sdwhlyj.gov.cn/,提供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旅游景区介绍、旅游线路推荐、文化艺术活动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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