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察厅是吉林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政纪律和工作作出监督检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党中央的工作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贯彻党的监督执纪严明的方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纠正不良风气,为全省干部职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监督执纪“六大专项行动”,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执纪,严防铺张浪费,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秉承“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原则,坚决查处涉及“有形腐败”“无形腐败”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纠正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整顿市县党风政风建设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有关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查处公职人员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注重完善监督执纪体系机制,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监督,强化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提高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严格执行中央“双规”制度,加强监督执纪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的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形成监督执纪工作合力。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坚持依法治纪、勇于担当、严格执纪、公正执纪,秉持对党忠诚、为民情怀,以铁的纪律,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吉林省反腐败工作,为建设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作出积极贡献。在未来的工作中,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将继续保持斗争精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坚决惩治腐败,助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问责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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