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位于中国河北省东部,是一个资源丰富、工业发达的城市。以下是唐山市行政区域名称变更的简要历史:
1. 1927年,唐山开埠设市,称为唐山市,这标志着唐山市正式成立。
2. 1948年,唐山市解放,成为河北省辖市。
3. 1954年,唐山市升为省辖地级市,下辖5个区: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
4. 1958年,唐山市改为唐山专区,原唐山市辖区改为专区辖区。
5. 1961年,恢复唐山市建制,重新设置为省辖市。
6. 1982年,唐山市进行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了滦南县、滦县、乐亭县、迁西县、迁安县、玉田县等多个县级单位。
7. 1984年12月,国务院批准唐山市成为经济特区城市,实施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
8. 1988年,设立丰南区。
9. 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唐山市辖各县行政区划有所调整,逐步形成了现在的行政区域格局,其中包括: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丰润区、曹妃甸区、遵化市、迁安市、玉田县、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滦县和汉沽管理区。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为部分重要变更历史,详细情况请参阅相关政府文件或具体行政区划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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