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即通常所说的“烟草证”)是企业或个人合法经营烟草制品的法定凭证。以下是办理流程及相关要求的专业说明:

根据《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
1. 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
2. 经营场所:具备固定且独立的经营地址(非流动摊点、临时建筑);
3. 布局要求: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如学校周边距离限制等);
4. 资金要求:具备与经营烟草制品相适应的资金;
5. 合规性:未因违法经营烟草制品被处罚未满三年。
| 材料类型 | 具体要求 |
|---|---|
| 身份证明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 |
| 经营场所证明 | 房产证/租赁合同+房东同意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 申请表 | 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属地烟草局领取) |
| 其他材料 | 特殊情况需补充材料(如学校周边需提供距离测量图) |
1. 提交申请: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提交材料;
2. 形式审查:材料齐全性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3. 实地核查:专卖人员现场查验经营条件(自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
4. 审批决定:符合条件者发放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5. 许可证发放:审批通过后10日内送达或通知领取。
- 有效期:通常5年(届满需提前30日申请延续);
- 变更/注销:经营主体、地址、名称等变更时需及时办理手续;
- 进货限制:须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禁止串货、网购或私售走私烟;
- 违规处罚:无证经营可处违法所得1-2倍罚款,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
| 地区 | 间距要求 | 特殊区域限制 |
|---|---|---|
| 北京市 | 相邻零售点≥50米 | 中小学周边≥100米 |
| 上海市 | 相邻零售点≥30米 | 幼儿园周边≥50米 |
| 成都市 | 乡镇区域≥100米 | 景区入口≥200米 |
*注:具体标准以申请人所在地最新政策为准。
1. 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50米范围内;
2. 自动售货机、开放式货架等无人销售方式;
3. 申请材料造假或隐瞒重大事实;
4. 不具备独立存储条件(如与其他商品混杂存放)。
重要提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可转让、涂改或出租,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关于销售范围(仅限本地)、明码标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规定。建议办理前咨询属地烟草专卖局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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